5.中心可提供额外收取费用的基本信息(如培训、刊物、研讨会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等),并根据安排所组织的活动所收取的合理费用,对是否通过认证或是否容易通过认证不构成影响。
6.中心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均直接进入中心账户,并及时按收费额向付款方开具正式发票。
7.与检查工作所发生的合理工作费用(交通、食宿等)由受检查方承担。
二、认证收费管理办法
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和认证收费行为,维护双方合法权益,我中心根据国家计委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《关于印发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》即[计价格(1999)1610号]文件和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发布的《关于颁布实施<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----认证价格自律规定>的通知》(即:中认协监[2013]102号)文件规定,结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要求,特制订如下收费管理办法:
认证收费主要用于与认证有关的人员经费,房屋、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和维护,办公费用,以及上交认可机构的年金等。收费收入不以营利为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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